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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信息中心请假及考勤制度
2021-04-07 10:02  


为加强中心日常工作纪律,保证正常工作秩序,依据《辽宁工业大学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中心请假及考勤制度。

一、  请假制度

1、所有请假行为必须符合《辽宁工业大学教职工请假与考勤管理办法》规

定,在此基础上考虑实际工作需要。

2、所有人员不能到岗上班须向主任请假,经同意后在工作群内告知。

3、考虑到中心工作性质,请假应提前一天,以便做好工作安排;到岗后及时销假,在办公室考勤负责人处做好登记。

4、紧急情况请假仅限于突发事件。

5、办公室考勤负责人每月将请假情况报送主任,审定后报送学校人事处,并留存备案。

二、考勤制度

1、中心上班时间与学校要求一致,当天晚值班人员在早上7点45分前到岗,对校园网络畅通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并在工作群内汇报,第二天可以在早8点30分前到岗。其余人员8点准时到岗,超过8点到岗记为迟到,每个月迟到2次算作旷工1次,并在中心会议上当众检查。

2、晚值班时间为下班开始到当日22点结束。学生可辅助值班,但不能顶替值班,教师为值班期间第一责任人。当日值班结束后须在工作群内汇报值班情况。无故缺岗视为旷工1次。

3、如遇工作任务紧急需要进行加班的(加班是指在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工作,并且加班时间达到晚间10点或休息日5个小时以上的),加班必须提前报主任进行申请,并在工作群内告知,以便统计加班次数。如一个月内请事假超过2次(不含2次),酌情减少计算加班次数。

4、每个人做好日常工作日志,内容包括:每日工作内容、处理突发事件情况、分管资产设备、系统和软件运行或变化情况。日志由副主任随时抽检,并做出评价。

5、办公室考勤负责人每月将考勤情况报送主任,审定后报送学校人事处,并留存备案。

三、结果运用

1、请假及考勤结果将按一定权重运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。

2、请假及考勤结果计入个人工作评定,作为转正、定级和职称评定时中心推荐意见的组成部分。

四、其它说明

1、办公室每月初在群内公布上一周考勤结果,包括迟到情况、晚值班情况和加班情况。

2、个人如遇任何与认定请假考勤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向主任反馈,以实际调查结果作为最终记录,要求为公布后24小时内完成,过期不再受理。

3、本规定自2020-2021第一学期开始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网络信息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8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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