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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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


为保证网络信息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,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,作如下规定:

第一条 机房主管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,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坏。网络信息中心机房各机柜按分工由各管理人员专管。机房主管人员对所管机房的服务器及设备负全部责任。未经机房主管人员同意,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,移动和调换设备。各门钥匙由指定机房主管人员保管,不能随意转借他人。未经中心领导批准,钥匙不能随意复制。

第二条 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,按技术规程操作,认真维护保养设备。对机房的网络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检修,并要登记、报告。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,要按责任事故处理。

第三条 机房主管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,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,要按责任事故处理。

第四条 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,机房主管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,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,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后勤、保卫部门联系解决。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、防火制度。严禁将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机房。不准在机房内吸烟。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,并切断电源,用灭火设备扑救。

第五条 建立中心全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,机房内所有设备、仪器、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。机房主管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,做到账、物、卡相符。

第六条 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(包括低值易耗品、软件及资料)未经中心领导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。外单位及部门需借出设备及物品,应有单位及部门的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,经中心领导批准后,机房主管人员才能开具放行条。

第七条 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,必须经信息网络中心批准,并有本中心机房主管人员在场。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,要事先征得中心领导同意;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,否则追究责任人责任。

第八条 机房主管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中心领导报告,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。但严禁在机房内进行非业务活动。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机房内长时间逗留。

第九条 机房主管人员要坚守岗位。早进入、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,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,防止黑客袭击,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,不得无故脱离岗位。下班时,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,该关的要切断电源,离开时察看灯、门、窗、锁是否关闭好。

第十条 双休日、节假日,机房要有专人值班,检查网络运行情况,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,并做好记录处理,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。

第十一条 保持机房安静,注意环境清洁卫生,禁止在机房吃东西。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。

 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网络信息中心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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